近日,红河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朝晖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听取了《报告》后,州人大常委会认为,州审计局对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符合预算法、审计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揭示了财政预算执行中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整改和处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强财政预算重点领域监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四是要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增强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