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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森林公安局破获“ 11·03”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发布日期:2018-07-11 信息来源:红河州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11月3日21时许,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新街边境检查站在设卡查缉时,从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查获疑似象牙制品。随即,边防官兵将犯罪嫌疑人及查获的疑似象牙制品根据案件管辖权限移交给河口县森林公安局。

  经查:嫌疑人莫某某利用其留学生的身份,长期从境外非法走私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到国内,然后通过其同学等朋友圈,利用快递物流的方式进行非法买卖。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走私、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鉴于案情特别重大,河口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将案情上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

  接到警情后,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即时成立了“11·03”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侦查查明,该案是通过河口县向州内的蒙自市、建水县,省内的昆明市、文山州、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及省外的山东省、广东省、湖北省等7个省区市,利用网络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的重特大跨省案件。

  在行政公安情报、技侦、网安及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外省森林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经过8个月的连续艰苦奋战,查获一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15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2人依法移交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6月21日,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统一安排,红河州森林公安局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16家中央、省级新闻媒体通报了“11.03”专案具体的侦办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将切实加大对走私、非法加工象牙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边境林区治安防控,同时加大与相关网络平台管理方的沟通联系,探索出一条符合红河州州情的打防结合新路子,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象牙非法交易,保护红河州的野生动物资源、生物多样性、斩断从境外向红河州走私象牙的非法交易渠道作出森林公安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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