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4月1日至5月底,州司法局、州律师协会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州律师事务所及全州律师检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近日公示结束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通过律师事务所自查、逐级审查备案、统一公告三个阶段,重点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十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九种情形以及应当暂缓年度检查考核的六种情形,在红河州依法设立的56家律师事务所中,考核为合格等次的48家,注销2家,不定等次6家。全州324名专职律师中,考核为称职304人、基本称职2人、不评定考核等次15人、暂缓考核3人,36名法律援助律师全部称职,70名公职律师全部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