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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安局举办综合考核系统培训

发布日期:2018-06-28 信息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全州公安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红河州公安局研发了“红河州公安机关综合考核系统”。6月20日,红河州局考核办在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电教室举办考核系统培训会。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州局考核办主任樊同贵,州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彭希莲出席培训会。全州各县市公安局考核办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民警,州局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民警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

  樊同贵在会上作讲话,他指出,考核工作是对全州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工作的科学评鉴,有利于激发全体民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州公安局实行下考一级和两级评鉴制度,将领导与部门进行捆绑考核,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红河州公安局近年来连续在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中排名前列。

  他要求,一是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把握和理解考核办法的思路内容,围绕州公安局党委“1151”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争取红河州各项公安工作保持在全省前列。二是积极应用综合考核系统,发挥系统快捷、及时、公平、公正的优势,把考核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是加强警务机制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提炼总结工作。州局要求各县市和各部门提前报送创新项目,目的是为了有计划、有序推进举措和机制创新,推动创新项目落地开花,要加强创新举措的提炼,在全省乃至全国创出亮点。四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责任捆绑、绩效捆绑、网上公示,将网上考核结果与季度考核、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联系起来,不断推动作风转变,工作提升。

  彭希莲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考核系统应用工作,将民警日常考核全面纳入管理,以考核为标尺,准确反映工作绩效,进一步优化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机制保障,激发队伍活力。

  培训会上,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红河州公安机关综合考核系统”的构架和功能模块、操作应用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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