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5日,云南省农垦局副局长汪铭带领督查调研组到红河州弥勒市、金平县、河口县督查调研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州农垦局领导陪同督查调研。
红河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坚持高位推动、高效落实,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相关县市在2017年8月份以县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红河农垦深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大主要任务,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优异成绩,走在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前列,促进了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边疆和谐稳定。
督查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对红河州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农垦改革是中央至地方改革任务中重要的一项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主体责任,使改革任务落地生根。要做好农垦改革七项任务6项台账的规范管理工作,红河农垦承担了全省农垦改革2个试点任务,企业化改革核心就是盈利,要考虑农场的产业如何抓、如何办的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调整,让农产品,包括质量和数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产地与消费地的无缝对接。要加强项目监管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加快农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改革红利惠及职工群众,让农场职工群众过上幸福稳定的生活。
州农垦局根据督查调研组的现场反馈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反思,并列出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