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进口、加工等活动,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红河州农业局及时研究布置,按照“突出重点、查早查小、协同监管”原则,切实从5个方面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加强研究试验环节监管。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通过抽样检测,严查未依法依规报告或报批开展非法试验的行为。
加强品种审定(登记)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非法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油菜等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或登记组织单位进行复检,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参加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
加强制种基地和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结合种子执法,在春耕备耕用种时节对辖区内的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
加强进口加工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州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档案管理以及转基因农产品标识情况,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加强重点区域监管。紧盯水稻、玉米等种子繁(制)种基地监管、科研教学单位所在县市及可能出现农业转基因种子非法扩散的地区,不断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