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红河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近日开展全州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检查,在各县市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州农发办进行督查抽查。
2018年共计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228万元,其中:中央5639万元、省级4198万元、州级1391万元。2018年批复农业综合开发8个土地治理项目和1个产业化发展项目。
通过检查,各县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管理,均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制度。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方面,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