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省财政厅代红河州发行的二批专项债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发行规模共计18亿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10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5亿元、石屏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债3亿元。
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利于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保障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领域项目建设合理融资需求,防范专项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服务全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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