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审计局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联合州财政局印发《红河州关于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州财政资金实行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该《办法》明确财政审计将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投资审计、部门国有资产审计、企业审计、下级财政决算审计等方面相结合,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监督好财政资金运行轨迹、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龙头作用,不断增强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推动各项改革和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
该《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接受审计监督,相关监督部门要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对审计移送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反馈,把问题查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