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出租涉及多方责任和利益,为协调各方高效运行,红河州制定了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和办理时限,并附上办理出租报批、委托招租、报名竞租、租赁合同等文本样式,让国有资产监管与服务清单化、阳光化、效益最大化。
一、主要做法。一是制定了《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流程》等,并附上办理出租报批、委托招租、报名竞租、租赁合同等每一环节所需要的文本样式,让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出租有章可循、有样可参。二是财政和主管部门实地查看各单位拟出租资产,核实出租资产面积,调查周边房租市场,确定竞租起始价。三是招租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交易中心按流程限时办结“招租申报-审核和审批-信息发布-接受竞租人报名-组织公开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招租成交公示-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出租国有资产使用权和收取租金-竞租保证金退还”9个步骤的工作,为竞租人提供高效文明服务,整个公开竞价过程在交易中心实行全程音像监控,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四是对第一次公开招租不成功的,交易中心和招租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出相应调整,快速重启第二次公开招租,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二、实际成效。通过公开出租,有效解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公开、手续不完善、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州财政局共批准出租行政事业单位空地21266㎡、房屋53390㎡,年租金达558万元。
三、取得的经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有资产公开交易是准则,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应该主动遵守执行。公开招租流程让国有资产监管与服务清单化,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也是“放管服”的创新举措,有利于部门协同和国有资产保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