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管理工作,红河州财政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车辆购置审批流程。对申请购车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现有车辆情况和购车资金来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规定的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行政府采购。
二是做好车辆标识化管理。目前,全州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已分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喷涂了明显统一标志图案、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
三是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做好全州13个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的备案登记工作,并进行动态监管,为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