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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零时起红河州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国VI标准柴油

发布日期:2018-11-13 信息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陈豪书记到红河州调研时提出的“绿色生态靓州”的要求,根据我州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实施方案,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红河州与全省同步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国VI标准柴油。

  2018年10月26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政府和有关企业研究起草印发了《云南省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实施方案》。我州根据省的方案在总体目标、实施时间、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制定了《红河州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推广使用国VI(B)标准汽油、国VI标准柴油,价格暂按国V标准成品油执行,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国VI标准汽油分为国VI(A)和国VI(B)两种,国VI(A)汽油是过渡期标准,国VI(B)汽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VI标准汽油。与目前使用的国V标准汽油相比,国VI标准对机动车排放物的限值更严,是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国VI标准成品油属于高清洁油品,发动机积碳少、胶质少、动力强,保养成本低,可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有益于广大消费者。

  推广使用国VI标准成品油,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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