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1月-8月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810件,调处率100%。其中,咨询2542件,投诉1091件,举报1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万元;发布消费警示8次,形成数据分析报告8期。
上一篇:红河州森林公安局部署“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 争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下一篇:云南省地震局防灾所到红河县开展地质科考工作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