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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社局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8-09-06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24日,红河州人社局召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会,号召全局干部职工振奋精神、积极行动,举全局之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良好氛围。会议由副局长白志光主持。局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干部职工共计12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孙文杰指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要求,是配合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行动,是解决机关内部一系列问题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机关形象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破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的重要途径。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抓住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契机,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全局整体文明程度,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孙文杰要求,要从7个方面抓好创建工作:一是要围绕预设测评体系抓创建;二是要围绕加强理论武装抓创建;三是要围绕人社中心工作抓创建;四是要围绕思想道德教育抓创建;五是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抓创建;六是要围绕严格日常管理抓创建;七是要围绕打造廉洁人社抓创建。在创文过程中,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创建文明单位的各方面,要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重点抓好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真正把创建文明单位成效体现在为民服务保障的品质提升上,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孙文杰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3个方面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一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提升人社部门综合素质、推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体现人社部门以人为本、推进人社事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促进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推进人社事业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要全面抓好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奋力推动红河人社事业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的政治价值和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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