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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启动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03 信息来源:红河州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全省森林景观的重要抓手。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全州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强调,路域桉树替换工作要结合《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坚持“突出重点,适地适树、生态优先”的原则,选择抗逆性强,耐干旱、耐低温、生长快、成活率高、病虫害少、易管理、生态景观好的适宜树种,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州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重要旅游公路沿线视野所及范围内的桉树全部替换改造完毕,解决路域桉树种植影响生态景观效果、破坏林地生态环境、导致土壤肥力衰退等问题,全面提升路域森林质量和生态景观,优化路域环境。

  《方案》重点明确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明确替换改造重点。包括全州境内的高速公路,如:昆河高速(弥勒段、开远段、蒙自段、河口段),平锁高速(弥勒段)、鸡石高速,弥泸高速等;州内一二级公路,如:鸡个一级、个屯一级、老G320线二级、老G326线二级,元绿二级、元红二级等;州境内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公路。二是明确改造方法和措施。按照“经济效益归业主,生态效益归社会,企业应有社会责任”的原则,鼓励种植桉树业主(以下简称业主)自愿申请改造,改造后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仍属业主所有。对已达到主伐年龄的桉树,采取主伐后更换树种造林;达不到主伐年龄的桉树,可以采取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更替修复的方式皆伐更新造林。对积极配合改造工作的业主,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并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改造更新要彻底,防止萌发再生。三是明确了改造时间轴线。今年8月开展动员工作,积极宣传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实施桉树林改造的目的、意义、要求,营造良好氛围。8月至9月完成调查和实施方案编制,并细化到山头地块。9月至明年8月实施改造替换工程,并于明年8月底完成替换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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