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申报的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弥勒市西三镇两个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试点试验项目通过省财政厅审批立项,获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每个项目1000万元)。目前,首批资金1000万元已下达相关县市。
根据批复,实施单位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完工;要按照“县级自评、州市复评、省级再评价”原则,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合格的县市将收回财政资金另行安排;要加大项目的公开、公示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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