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全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红河州农业局组成3个督查组,由州农业局副局长邵伟者、马立岗、林增伟分别带队,于8月14日至8月21日对全州13县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组建、人员抽调、经费落实、实施方案编制、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任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清查建库工作核查、国家清查系统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普查工作痕迹台账管理等前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8月23日,州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马立岗主持召开督查情况汇报分析会,参加督查人员及州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抽调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马立岗认真听取各组督查情况汇报,参会人员围绕督查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重点、措施等进行了分析讨论。针对督查发现的部分县市对普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普查实施方案编制、经费落实工作滞后,普查工作任务不清,抽样调查任务分解落实不到位,畜禽规模养殖场清查建库工作核查数据未达到国家清查系统任务要求,规模养殖户与散养户概念混淆、数据重复,普查工作痕迹台账不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马立岗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5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分工合作,担当履职,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落实到位。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各部门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农业污染源普查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技术路线等具体要求,确保普查工作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
三是要加强对县市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业务指导、问题解答等方面要加强沟通、统一口径,对县市专项工作方案要严格、认真、细致审核把关。要加强对县市工作的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
四是要树立问题导向,强化跟踪落实。对此次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反馈,督促相关县市逐条整改,逐项解决,为下一步普查培训、入户调查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要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法》《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法规条例,履行保密义务,加强普查资料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