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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09 信息来源:红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深入推进“双严”专项行动的开展,4月4日至8日,红河州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5天的“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确保全州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此次武装巡护,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统一思想,敢于担当,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整治和管理,对林区、旅游景区、坟山墓场进行重点巡逻和防范,对林区周边农户进行造册登记管理,“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武装巡护期间,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抓住上坟流动人口较多,易于宣传的有利时机,向广大上坟群众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并在人员密集的公募场所张贴“扫黑除恶”宣传画册。此次武装巡护,共出动警力986人次,出动警车226辆次,设检查执勤卡点48个,登记入山车辆676辆次,检查入山人员4768人次,巡查坟山墓场83个、城市面山33个、风景名胜区13个、国有林场13个、森林公园7个、自然保护区5个,管控重点人员6人,排除火险火情43起,处罚违规用火8起,劝诫警告教育311人,发放森林防火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6570份。

  清明节期间,全州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一律取消休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全州2019年“清明节”期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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