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财政局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处的委托,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4年至2017年已停用和达到保管期限的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进行集中销毁或核销。共销毁到期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39502份(其中作废票据77份);共核销未到保管年限和已停用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150份(其中作废130份)、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2892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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