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21日期间,针对省委改革办反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分县市还没有成立改革工作机构和出台实施方案”的问题,结合工作进度总体偏慢的实际,红河州产改办组成检查组,对开远、建水2个国家级试点和工作推进滞后的个旧、石屏、弥勒、泸西、河口、绿春等6个县市,共8个县市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听取县市工作汇报,深入乡镇、村组座谈,检查组发现了工作推进中存在不少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县市从事产改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把县市、部门、乡镇、村组的职责厘清,统筹运用好各方面的力量,扎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事项、重点环节要向党委、政府报告,高位推动,再难的工作也可以干好。
检查组还强调,当前各地要按期保质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保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开远市、建水县要加快推进国家级试点工作,确保于2019年10月底前结束试点任务,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多形式的改革路径、模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