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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2 信息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及时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在督促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作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认真落实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并要求学校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检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认真落实了“三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

  重点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一是对学校食堂购进验收、加工操作、清洗消毒全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二是开展《食品许可证》检查,检查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发证要求,学校食堂必须达到100%持证;三是督促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网络厨房”,其余学校食堂均要做到“视频厨房”;四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工作,要求学校食堂100%量化评定,并在上一年基础上级别有所提升;五是督促学校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六是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形成定期自查和检查的工作模式,每个季度上报自查表。

  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086人次,执法车辆565辆次,检查学校食堂1592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28份,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140公斤,查处违法使用过期失效食品案件3件,已结案3件。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了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有效消除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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