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红河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复评专家组对个旧市第一批申报的3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综合管理、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医疗质量管理、门急诊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走访和检查,复评组最终确定:卡房镇、鸡街镇中心卫生院为甲等乡镇卫生院,大屯镇中心卫生院为乙等乡镇卫生院,城东、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乙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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