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红河州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红河州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以1号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做好州级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预算调整工作的通知》,统一思想,规范州级机构改革中经费保障和预算调整相关工作原则及流程。
二是按改革后新部门调整预算。在州两会前,按“钱随人走”和“钱随事走”的原则,主动对接新组建部门,做好既有政策和项目执行评估,及时调整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是严格规范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台《红河州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机改期间国有资产划转事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是适当提高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新成立机构正常运转,确保机改后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力度,规范新组建单位财务工作,确保新组建单位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目前,州本级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预算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州级预算单位从机改前的184个变更为181个,单位账户、人员信息等已在部门预算系统及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变更,为州级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