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1月—7月待遇调整资金已于7月31日前兑现到位,惠及全州102470名企业退休人员。目前,红河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这是红河州连续十五次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
此次调整待遇从2019年1月1日执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退人员。具体调整标准:一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二是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3%调整增加。三是倾斜调整。艰苦边远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9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4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9元,其他地区每人每月增加9元;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退职)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调整后人均月增资154.28元,平均养老金水平由去年的2452.48元/月提高到2606.76元/月,2019年1月—7月增发养老金11187.0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