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红河州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红河州养老服务安全监管约谈制度的通知》,建立起养老院安全约谈制度,并要求各县市民政局也建立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共10条,具体规定了需要进行约谈的情形,约谈的对象、内容、原则、程序,以及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所采取的处罚措施。
约谈制度的建立,是州民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促进消防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我州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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