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并召开会议专题研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事项。会议强调: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充分保障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与卫生健康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大病和慢性病专项救治,确保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率达100%,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疾病管理率不低于90%。四是年内开展2次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使各民族干部、群众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知晓率达100%。五是完成年内创建示范医院53个(州级20、县级33),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