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全州共区划天然商品林及公益林1836.98万亩,其中,天然商品林停伐622.17万亩,公益林1214.81万亩。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标准从2016年区划前的“0”补偿到现在的国有林每亩每年补助8元,集体和个人林每亩每年补助14.25元。
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004年最初试点时权属国有、集体每亩每年均补助5元提高到现在的国有每亩每年10元、集体每亩每年15元。
补偿资金由最初的2185.3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4194.77万元,其中: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8671.72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15523.05万元,增加了11.07倍。惠及90多万农户近300余万人,另有1万多名农民直接参与森林管护而得到劳务收入,助农增收政策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