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红河州财政系统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安排部署,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抓部署。州、县两级财政部门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全州财政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州财政局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于今年4月2日组织召开了全州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全州财政系统抓好贯彻落实作了安排。
二是强化宣传抓氛围。制定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大力抓好贯彻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学习宣传黑恶势力表现形式、恶劣影响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工作要求、重要意义等,大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2018年以来,全州财政系统共组织53场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4.41万余份,张贴海报、展板、横幅3920幅,刊发新闻报道25条,专题专访报道6次;全州财政系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1100余本,切实做到人手一份。
三是强化摸排抓线索。按要求设置了财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873-3732611)、举报邮箱(hhzjrb@163.com),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定期收集财政、金融、国资领域涉黑涉恶及存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线索,找准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目前,州财政局共受理核查上级交办线索1件,涉及弥勒市宏华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移交州扫黑办,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调查工作正在开展。
四是强化投入抓保障。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加大对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2018年,全州财政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算资金1210万元;2019年,在全州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全州共安排专项资金1730万元,同比增长42.9%,充分保障了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五是强化监管抓效益。在州财政局组建工作专班,由局长挂帅,各分管副局长负责,成立7个检查组,与扶贫资金监管一道实行分组负责、分片包干,强化对各县市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扫黑除恶专项资金和扫黑除恶各项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扫黑除恶各项政策要求在财政系统落地见效。同时开展下沉式走访,发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沉到基层一线,逐村逐企宣讲扫黑除恶方针政策,把走访摸排、宣传发动工作直接做到农户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