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红河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蒙自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5年来工作开展情况,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对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洪参加会议并讲话。州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冯潇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孙永福,以及县市司法局分管工作副局长、县市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代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个人调解室调解员代表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5年来,州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作为,共化解矛盾纠纷26万余件,为全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下一步工作要自觉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论断,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人民调解工作;深刻认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部署,聚焦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努力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深刻认识“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要求,聚焦社会矛盾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杨洪对人民调解员提出新要求,立足“三个坚持”(坚持依法、坚持主动、坚持创新),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突出“三个实效”(矛盾纠纷排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成效;着眼“三个提升”(调解队伍综合素质、调解组织规范化、社会影响力),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新升级。
会议依法选举杨洪为州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张钊、张轰、黎智、饶垚、陆智晖为副会长,田洪喜为秘书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和《财务管理办法(修改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