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四项举措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乡村振兴资金778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示范点农业产业培育项目13个,资金5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试点试验示范项目2个,资金2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1个,资金873万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68个,资金2037万元;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2个,资金10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27个,资金1350万元。二是完成2019年度云南省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三农”发展综合指标,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比上年增长。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是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