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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11 信息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刻汲取“11.09”西双版纳白酒中毒事件教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勐海县工业酒精中毒事件发生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于11月12日向社会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白酒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同时,鼓励公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于11月19日制定并印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州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重点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强全州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分析评估我州白酒小作坊产品和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状况,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4日印发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作坊白酒和散装白酒专项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州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白酒进行质量检验,提高全州白酒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已抽检260个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截至目前,我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079人次,执法车辆242台次,检查白酒小作坊811户次,食品经营单位510户次,餐饮经营单位278户次,集贸市场88个次,农村自办宴席29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查验不到位、生产销售台帐记录不全、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已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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