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我州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19-11-28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切实解决好今年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上涨较快导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加大的困难,红河州民政局认真落实《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从5月起,连续对全州22.6万城乡低保对象和8101人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月首次发放补贴标准:农村低保对象10元/月.人,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15元/月.人。9月份发放标准提高到:农村低保对象为12元/月.人,城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21元/月.人。据统计,全州5至9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365.32万元。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