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作为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红河州坚持以建设“标准规范、横联纵通、账表一体、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为目标,采取“三项措施”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改革暨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提前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准备工作。为深化州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切实做好2020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工作,州财政局先后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72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州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87号),对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项目储备及绩效目标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金定额标准,提前谋划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准备工作。
二是制定红河州州本级预算管理制度。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按全省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要求,州财政局印发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预算管理制度》(红财预发﹝2019﹞70号)文件,并严格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管理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及权限范围。
三是召开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培训会。州财政局于2019年11月1日组织召开了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平台培训会,对州本级各预算单位的20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平台的项目申报、报表导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等具体操作进行,既着眼于政策落实,又注重实际操作,内容详实丰富,重点突出,为扎实有序做好2020年州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动红河州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