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以2019年开展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活动方案,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会风不断转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加强和改进会风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要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组织抓好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分别在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场合,将加强和改进会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多次作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当前局机关办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工作要求,为加强和改进会风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对于财政内部工作会议,从会议报审、会议规模、通知印发、名单收集、请销假制度、食宿安排、会议保障、会议记录、会场纪律、跟踪督办等多个环节入手,及时跟进修订完善其中“会议制度”部分,确保与最新政策和最新要求相适应。同时,建立会议信息提醒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收集整理涉及财政工作的相关会议,及时落实参会人员,按时报送参会人员名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严格按要求请假,并将会议信息通过短信、电话、表格等形式及时提醒参会人员,确保财政人员按时参会,为加强和改进会风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模。州财政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加强会议审核把关,从会议数量、会议规模、会议时长、会议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能以文电等方式安排部署的事项一律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一律合并或接续开会;不涉密的传达学习、安排布置工作会,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切实控制规模、简化形式,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实现2019年财政工作会议数量只减不增。
四是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落实局内会议参会人员信息反馈收集及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参会人员信息,确保会场布置严肃准确;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结合实际到会情况,通过随机点名方式进行抽查,加强对到会情况的监督;对重要会议,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委结合会议签到情况进行现场统计,对无故迟到、缺席会议的同志进行通报或约谈,2019年共通报4 人,约谈4人,形成有效震慑;加强会议决定督办,指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委、财政监督科负责,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跟踪、督办、反馈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议决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