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民政局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严把“三关”圆满完成134名空缺村组干部补选工作。
一是严把任职资格条件关。严格把握村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旗帜鲜明地坚持选人标准,坚决把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挡在门外。对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涉黑涉恶的23名村组干部坚决予以清理;对受到治安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非正常上访、不胜任不履职等情形的111名村组干部做到应清尽清。
二是严把补选程序规范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对各工作环节严格把关。严厉查处打击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正常选举秩序,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完善选举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选举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三是严把长效监督治理关。对后续查处应清理和空缺的村(社区)委员、村务监督委员、村(居)民小组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补选程序和规定,积极作为,指导各乡镇在1个月内补选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