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近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8个督查组,对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抽查验收。红河州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此次验收工作在县级自查3331个村组、州级核查131个村组的基础上,省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方式,实地抽查了弥勒市西一镇油榨村委会、弥阳镇章保社区、城关社区及4个小组,蒙自市鸣鹫镇鸣鹫村委会、雨过铺街道雨过铺社区及2个小组,并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省验收组充分肯定了红河州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州级核查、县市自查过程,认为红河州清产核资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宣传有力、成效显著,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被抽查的部分区域存在的对改革认识不足、清产核资结果应用关注不够,部分会计科目入账登记不准确、资产清查不够完整规范,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省验收组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二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三要切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明确改革目标,落实部门责任;四要继续加强督促指导,不失时机有序转入下一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改革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红河州各级各部门将严格按照省验收组要求,攻坚克难、查缺补漏,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有序推进,确保全州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