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红河州念好“强、广、稳”三字经,打造服务上门、政策宣传、缴费减免相结合的“组合拳”,积极助推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
“强”服务,发挥决策参谋作用。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强化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通过QQ群、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加大向参保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重点解读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对政策执行中参保单位及个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同时,为确保企业不落一户地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措施,各县市结合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社服务专员”的积极作用,实行“1对n”的联系机制,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回应企业提出的问题。为精准做好企业划型工作,统一标准对13县市的参保企业按照大、中、小微进行分类精准划型。目前,全州已完成企业划型及公示工作,并与省社保局同步调整完成信息系统企业划型维护及相关数据录入。
“广”宣传,奏响企业发展新曲。为深入解读社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延”的政策措施和办理流程,让企业和职工“看得懂、算得清”,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切实达到减轻企业社保负担、稳企业、稳就业的目标,红河州结合实际,在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致全州参保企业的一封信》《致红河州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一封信》;会同州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制《红河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业务宣传册》3万余份,发放到13县市进行宣传,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发布;于3月27日,组织召开了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加油报、新广网等8家媒体解读并通报了政策落实情况。
“稳”岗位,减免缴费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单位缴费部分”这一标准对参保单位进行减免,共减免4597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10517万元,共减免4549户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738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计退费3017户3856万元,工伤保险共计退费3105户266万元,失业保险共计退费2289户186.81万元;共收到申请报备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380户,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851万元,延缴工伤保险缴费28万元;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的86户企业办理了延缴备案,延缴总金额99.28万元。已发放稳岗返还企业户数1847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159.86万元,惠及职工人数10.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