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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加强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监管

发布日期:2020-04-14 信息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红河州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卖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一是对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的防护情况、是否存在异常等监控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二是对红河州的2家企业——建水县瑞康种养殖有限公司的大鲵(娃娃鱼);河口山河水产有限公司的西伯利亚鲟、杂交鲟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督促做好人工繁育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人工繁育场所和人员的消毒措施。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及经营利用活动,严格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准入门槛。

  截至4月10日,红河州水产养殖企业无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异常情况发生,全州共接到水生动物违规交易投诉举报6件,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次,开展执法联动15次,开展宣传活动29次,检查农贸市场6个、超市7个,停业整顿商户1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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