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来临之际,红河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对清明祭扫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精心安排。
健全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予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牵头,民政、宣传、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草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协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规范祭扫流程。公墓管理机构设置入口出口,在入口处对祭扫人员身份进行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必须佩戴口罩、保持距离,依次排队进行“云南抗疫情”二维码扫码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不得进入墓区祭扫;外省籍和境外人员需要出示健康证明,方能进入祭扫;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疏通道路,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引导丧属依次祭扫,展示墓穴标牌,消灭火种,定点集中焚烧祭奠物品,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减少祭扫区域人员总量和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实施突发事件处理抢救工作。
加强服务管理。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机构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防控无死角,切实守护好服务对象和自身安全。预计3月30日—4月6日,全州民政系统将有3000多人次投入清明期间祭扫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倡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段错峰祭扫。倡导文明、错峰、限流祭扫,拓展网上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祭扫“足不出户”。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倡树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