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是切实提升依法防控的意识。多渠道组织学习相关决策部署。疫情发生以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视频会议系统学、干部职工收看新闻联播学、在微信公众号发材料供大家学习以及个人自学、党员集中学、全体人员集中学、通过学习强国学习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全面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州召开的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多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在职工会上通报“大理口罩事件”“入室查处一家人打麻将事件”“黄某入京事件”等,从法、理、情各个角度进行分析讨论,提升依法防控的意识及其他地区的一些不规范案例。多方式强化宣传。通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宣传州委、州政府防控工作安排,宣传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防控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宣传本单位、各单位深入一线开展防控工作,宣传科学防控疫情知识,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防控的原则。依法制定防控方案。根据红河州已经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实际,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章的基础上起草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围绕2月3日正常收假作了各项细节落实,编制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手册》。依法组织防控。按照规定,全体干部轮流值班,在政务大楼前对所有进入大楼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建立日报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的情况,提出纪律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尽量不外出,一律不聚会,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省外归来的同志详细汇报经过地区、航班、动车编号等;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交易中心控制人员聚集的措施,包括现场办理实施预约制,限制人数参与开标,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安排人员对场所进行消毒,政务中心关闭一些通道,设置体温检测点,列出参加检测的人员名单,将以上措施向指挥部进行汇报、上报。
三是及时依法调整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的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在中央提出分类防控、精准防控后,及时按下“复位键”,向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印发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为全面复工做好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恢复正常服务,采取务实、高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在州政务服务中心2月3日开始对外开展服务的同时,落实人员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加大了网上办理力度。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正常开展作为服务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具体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各类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进场交易活动。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及赶工期工程项目、其他需要在一季度完成进场交易的项目等重要国计民生项目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基础上,方便各方交易主体。2月3日至2月28日,州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受理咨询191件,办理事项2192件,接受网络申报事项2374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进场交易登记17个,发布正常进场交易项目招标公告24个(工程20个、采购4个),变更延期公告31个(工程29个、采购1个、矿权1个),变更通知46个(工程30个、采购16个),结果公示35个(工程33个、采购2个),发布暂停公告34个(工程32个、采购2个),发布恢复公告31个(工程30个、采购1个),正常进场交易项目9个(工程8个、采购1个)。在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坚定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依法防控疫情的信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