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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社局抓实疫情防控助推就业扶贫促增收

发布日期:2020-03-04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就业服务工作,红河州人社局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转移就业作为行业扶贫的工作重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保开展就业扶贫和疫情防控工作两落实、两不误。

  网格化排查返乡务工人员。2019年,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68万人,转移就业率达60.59%,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8.7万人,占15.37%。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红河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对1月8日后从湖北返乡的务工人员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全州1月8日后从湖北务工返乡915人,及时将相关信息移交卫健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管控,最大限度消除潜在风险。

  优化线上公共就业服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保障服务供给,及时将线下服务转向线上服务。加大岗位信息收集,主动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单位联系,加大岗位信息收集,重点做好“长三角”“珠三角”等省外企业用工岗位信息的收集储备。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和原计划用于2020年“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举办现场招聘活动的招聘岗位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为疫情缓解后的就业扶贫工作做好准备。

  广泛征集培训意愿,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安排各县市广泛组织宣传网络公共就业服务获取方式,主动征集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关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通过其中的查询汇总功能,征集培训意愿。综合线上线下征集的培训意愿信息,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对适合采用在线方式开展培训的,可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等;对不适合采用在线方式开展培训的,调整延后开班时间,待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线下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帮助其增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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