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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组织发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1578万元

发布日期:2020-03-04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月28日,为支持和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红河州组织13县市统一举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发放活动。目前,全州共有353户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已审核通过326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57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4.42万个。为做好此项工作,红河州主要采取了放宽政策“受益面”、精简流程“零跑腿”、当好政策“宣传员”三项措施。

  放宽政策“受益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措施,放宽申领条件,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从不高于统筹地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放宽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从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的,可申请此项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红河州4个深度贫困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精简流程“零跑腿”。把稳岗返还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缩短补贴发放审批时限,让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短期内便可享受到政策“红利”,有效缓解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企业在申报时,只需填报《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即可,无需再提交申请表、员工花名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改变过去集中办理模式,做到申报一家审核一家,符合条件一家返还一家。推行不见面线上审核,通过qq、微信等接受申报企业的申请表,在线审核和企业将申请表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争取做到企业“零跑腿”。

  当好政策“宣传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红河人才网、“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发放宣传资料,向企业深入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动推送和向参保企业讲清政策、告知办理流程和申领方式,让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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