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石屏县水务局通过“五落实”抓疫情防控,促进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复工,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度水利建设任务。
落实防控责任。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疫情防控主要责任人,压实行业管控责任,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领域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及时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新增省外入石屏人员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处)监督责任,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停工停产,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落实分级防控。全面摸排和分析复工复产人员,按照复工人员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进行分区分级管理。所有复工复产人员一律要求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签订《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通过扫描“云南健康申报”二维码进行登记。采取分级防控措施,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拟入石屏人员,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对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拟入石屏人员,在各工程驻地隔离观察14天;组织县内人员迅速进入工地投工投产,确保复工复产工地无外来输入新冠肺炎病例。
落实分区管理。以项目工地为区划,各复工水利建设企业的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复工人员通过扫码进处工地,工作期间尽量减少人员来往,避免人员聚集及面对面接触,确保施工现场不受疫情影响。做好复工复产前防疫保障,准备口罩、消毒液、酒精等卫生保洁用品,供复工人员用于个人健康防护。对施工人员居住地及施工现场开展“大消毒、大消杀”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病毒滋生和蔓延。落实专人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天将检测结果和疫情动态按时报送县水务局,确保施工人员健康。
落实防疫宣传。各施工企业通过复工复产上岗前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知识学习培训,做到精准防护、科学防护、理性防护,佩戴口罩上班,错峰就餐,若有不适或体温异常要及时报告,主动就医,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