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认定,泸西县人民政府首批公布了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白水塘水库、核桃村水库、法依槽小河、南盘江云鹏电站下游、高桥河、龙潭河、九里河等30处湿地列为泸西县第一批一般湿地,认定区域面积2178.48公顷,湿地认定率达到74.6%。
泸西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公布,系全州第一家完成认定并公布的县市,标志着红河州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迈入规范化轨道。认定后的湿地明确边界范围,明晰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责权,对于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湿地资源永续利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对已认定的一般湿地,因地制宜采取保护措施,设立界标,标明湿地范围,严格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