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了2018年—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红河州消费者协会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红河州消费者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深入宣传各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始终把消费维权年主题作为工作抓手,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强化维权意识,扎实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工作出发点,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调解、咨询、服务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鲜明的实干导向、优良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采取更加管用、更加务实、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点、连线、成片、带面,为全州消费维权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好评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