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要求,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迅速启动政府采购应急机制,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7日,红河州财政局及时转发通知州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全面简化采购程序。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单位可直接与供应商联系采购防控物资,采购进口物资也无需审批,为全州疫情防控物资紧急采购提供最大便利。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指导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等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确保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采购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应急物资采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