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6日,全州累计安排疫情防控各级财政资金10,785.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97.60万元,省级资金1,925.08万元,州级资金1,142.32万元,县市资金5,320.40万元。全州投入疫情防控医保基金2,210万元。
州财政局加强资金调度,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向13县市调度库款9.69亿元,确保各县市财政库款不低于1亿元,并督促各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
截至2月16日,全州各级各部门共支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5,692.2万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患者医疗诊治、应急检测试剂、防治人员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及诊疗器械卫生应急物资购置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