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开远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以“七个推进”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名”向“有实”的转变,河、湖、库、渠治理实现了从“专项”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
倾力推进“河长治河”。建立以市委书记为总河(湖)长,市长为副总河(湖)长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102名河长,形成市、乡、村三级河(湖)长齐抓共管的治水责任链。实现全市11条主要河流,3条沟渠,155座蓄水工程都有河长,“一河一策”全面到位,“一库一策”全面启动。各级河(湖)长做到责任上肩、任务在手。
竭力推进“制度治河”。一是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河长职责、巡河范围、巡河要求和时限规定。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巡河提示和督促提醒机制,利用温馨短信的方式,每月巡河时限前3至5天,提醒还未开展巡河的河长尽快巡河,对到时限仍未巡河的市级、乡级河长发书面通知督促巡河。2019年,市、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共579人次,解决问题15项,河(湖)长做到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全面推进“部门管河”。开远市成立河库管理站,加挂开远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落实编制人员71名,内设六个科室,全面承担开远市河(湖)长制工作,成为全省最大的河长制办公室,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个落实。
合力推进“专员护河”。按照全市河湖库渠分布特点和管护难易度,划定管护责任区,制定出台《开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专管员管理办法》,聘请36名河(湖)长制专管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名)对河湖库渠、水域岸线进行日常巡护和保洁,贯彻河湖库渠管理的法律法规,抓好河(湖)长制的宣传工作,做好村(社区)与村(社区)、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之间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
强力推进“依法治河”。依托河库管理站建立了一支专业的水政监察队伍,分赴大庄水库、三角海水库、三台铺水库、南盘江、泸江河、南洞河等主要河湖库渠开展巡查执法。实现全市所有重要水利工程及河库均具备专业执法队伍。今年以来,水政监察队伍围绕“依法管水,保障水利工程与水质安全”的工作宗旨,全年总计开展河道巡查500余次,库区巡查300余次。
联合推进“系统治河”。以“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为契机,由市河长办牵头,联合市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林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动态监管。针对河道非法采砂、倾倒弃渣、河道排污、库区违建、非法取水、水源地污染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改清理。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6次,立案4起,扎实开展河道问题整改,坚决打击危害河湖库渠的违法行为。
借力推进“监管治河”。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与开远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成立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室的成立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和河长制监管职能的作用,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提升了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涉河涉湖涉水领域违法犯罪,促进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