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划拨党费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省委组织部划拨我州60万元党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州委组织部从代州委管理的党费中配套47万元,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和州直各党(工)委从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中配套294.6万元,共计划拨401.6万元至全州基层党组织,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尽快将这笔党费投入使用,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和物资,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确保资金用在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做到专款专用,让专项党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发挥传递组织温暖、解决实际困难、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