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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2020-06-24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9日,红河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蒙自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全州20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促进红河州治欠保支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圆满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统计局局长王必成参加会议并讲话。

  王必成指出,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和《贯彻实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对《条例》在红河州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必成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进步,把工作理念由治理欠薪向根治欠薪转变,严格“三个落实”即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惩戒,确保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真正助力脱贫攻坚和企业复产发展。

  王必成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在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是要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使用、退还的专项检查,确保管理规范和资金安全。对违规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劲松主持,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参照州级参会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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